问题编号:120705235508 问题编号:120625141420
7月13日,淘宝客服回复:
一、基本情况 投诉编号:30996293 买家ID:烈焰燃情76 聚划算商品,商家点击发货,7天内无物流信息,买家申请退款,并投诉商家延迟发货。
二、判断依据 根据天猫规则违背承诺(二)中第6点“加入聚划算的卖家中途退出,或未在七天内按已审核的报名信息所载内容完成发货的”每次扣6分。故此投诉做成立处理,并做出扣6分处罚。
三、核实情况 1、聚划算平台的交易,单独在违背承诺规则中列出,是按照违背承诺扣6分处理的,详情可以到天猫规则一般违规类型中查看。 2、关于发货时间的问题,天猫规则中写明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此投诉订单,核实无任何物流发件信息。 3、后续提供的圆通快递单的录入时间也超过7天了。
淘宝回复: (邮件,站内信) Email:it312@139.com#关于您维权编号: 30996293 的问题,您在交易中填写的单号没有任何记录,如果因为物流的原因导致此情况,建议您联系物流公司处理,此扣分无法撤消处理,请您知悉。
快递公司在收件回去的时候就将物件丢失,怎么可能会有揽收记录。在向快递公司反映问题后,快递公司也开具了具法律效应的公司红章证明,这样的证据都不能成立的话,你们不觉的很可笑吗? 另外。如果这些在你们眼中都不算证据的话。你们工作人员为什么信口雌黄,让我们提供这个证明那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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