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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704166068 发表时间:2012-07-04
网友(152****5661):
淘宝封店期间产生的投诉,不应该再处罚
因为我以前打折卖QB违规过,处罚扣分,封店48天。订单时间都是在那之前的,但因为处罚时有未确认收货的,所以有部分评价就落到了处罚期内。这次就是因为那部分评价又被封店48天,扣分清信誉。
我的ID:q626352029。

1、你们第一次处罚封店后作为店主我也无法阻止后来那些信誉的产生,你们第一次处罚就应该包括那些,按规定这种行为是应该处罚48分,但是这样以来我得同一行为就被扣96分了!包括后来做实物的信誉也没了。
2、退一步说,你们可以只清信誉,就算把后来实物的信誉也扣了,我也认了,但是你们再封店还合理吗?
3、你们自己规则上写处罚为辅,我在第一次处罚后已经再也没有违规过,既然你们这么维护规则,这一条为什么不做到?
4、第一次处罚时也没人告知会有这样的后续情况,在你们的规则中也找不到任何相关说明。现在你们突然有这样个理由,说罚就罚,不合理!
5、希望你们清信誉可以,封店可不可以撤销?
 
回复时间: 2012-07-27  
7月13日,淘宝客服回复:
目前淘宝核实到您与蓝味汐颜,团状采1,严d4q4,美再的求875,qmdpclc,smqxxzd,集j3l6,冀府进备,颜调更毛734,流n5c4等买家存在虚假交易行为。建议: 如果您尚有进行中未完成的虚假交易,请妥善处理,关闭交易,如后续仍完成交易并产生评价交易评价,可能会被淘宝再次处罚。 如果您对此有异议,可提供与蓝味汐颜,团状采1,严d4q4,美再的求875,qmdpclc,smqxxzd,集j3l6,冀府进备,颜调更毛734,流n5c4的旺旺沟通记录和发货单原件进行申诉。
另卖家账户不是永久冻结,我们处罚的节点是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店铺屏蔽96天,后续通过考试开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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