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因为离婚的原因,女儿随前妻在江苏南通生活,现在当地就读五年级,但女儿的户口一直在杭州。前一段时间前妻因为事故造成身体残疾,无法也无能力再照顾女儿的生活和学习,所以我们协商后将女儿的监护权变更到我名下,这样女儿就能回到杭州我的身边生活和学习。但当我们找到孩子户口所在地小学“杭州文龙巷小学”要求办理转学手续时,学校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接受孩子转学的申请。同时,我们也到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咨询了好多次,一直也没有很明确的答复。 孩子的妈妈由于身体残疾的原因连自己的生活都无法照顾,还怎么能够照顾到孩子?而作为父亲的我,又怎么能够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无人照顾呢?根据《义务教育法》,9年制义务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应该享受的权利,所以我不明白一个很正常的转学,怎么会这么难呢?所以,万般无奈之下才给您写这封信,也不知道这封信是否能转到真正能解决问题的领导手中! 万分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答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