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持有《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小孩3岁5个月,9月份希望就近在附近公办幼儿园入园,该幼儿园公布的招生公告中有以下内容: 在杭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入园、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随带子女,具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开发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与本区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按《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执行。 就以上公告,特咨询如下: 1. 我持有的《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是否满足以上具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开发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条件? 2. 公告提到的《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具体内容是什么? 因6月2、3号幼儿园就要进行报名,特恳请加急回复,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