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应2011年幼儿园老师的财政补贴,幼儿园的领导出台了说工资条上有一项预发工资,(工资条上写着是等级工资),当时的时候,也就随口一说,主要是为了应付教育局来查老师的实际年薪,而没有任何的协议或者说是合同。 现在幼儿园同事都在讨论说,幼儿园给我们的预发工资是600一个月,刚好符合了教育局的最底财政补贴的水平,等到年底财政补贴的时候,领导就直接说每个月600元已经预发了。 我的天哪!~是不是有了财政补贴,作为幼儿园也是想尽办法争取这比款项。而且我们同事中途辞职一分补贴也拿不到。 有时候想想不是老师愿意辞职,只是人往高处走,也很正常。而且大家都喜欢去一个有空间发展的幼儿园,拿得高薪的幼儿园。 我想请问一下,作为幼儿园如果真的说已经预防补贴给员工了,就不发财政补贴了。老师辞职了,也一分补贴都拿不到,这样做幼儿园的这种做法合适吗?作为员工又应该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向上级领导投诉还是找媒体跟踪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