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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514231177 发表时间:2012-05-14
网友(138****8898):
我们为什么不符合收养法?
我和丈夫都是离异后再婚,他有一个儿子判给前妻,我们可以生育二胎,由于身体原因婚后8年没能生育,去年私自收养一个弃婴,现孩子要上户口,请问符合收养法吗?如果要收养要受什么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5-15  
这位网友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来源: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8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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