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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512212729 发表时间:2012-05-12
网友(133****2607):
萧山管道燃气开户费是否应该和杭州同步?
7月1日起杭州停收管道燃气开户费。
那么萧山作为杭州市的一个区,是否应该在调整范围之内?
萧山的老小区收费居然是2900,而且也是一直以来收了不知道多少年!不信可以问萧山的物价局,他们对此是怎么说的?之前我发的帖子他们也拿出了说明,有没有一点是提到这个2900到底是萧山物价局定的,还是燃气公司自己定的?
去年打电话过去问,萧山物价局打电话过来居然说是燃气公司预收2900,多退少补,那我要问一声,萧山物价局在这件事中是定价部门还是燃气公司是定价部门?
还有一点,从去年答应我的会与杭州市物价局反映上报此事,从去年3月开始到现在,一点回应都没有?这是什么效率?最后回到一点,请问这次公告,到底有没有把杭州市萧山区算进去?
请回复,不要等到我等到7月去开户,萧山燃气公司又牛B烘烘的说,萧山区除外,照收2900,那我又是白等了,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5-31  
萧山区5月18日回复:
萧山区物价局: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的通知》(浙价资[2012]128号)第三条“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和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城市管道燃气设施预埋或改造成本、兼顾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原则,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之规定,也就是说,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和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是由杭州市物价局作出,萧山区物价局按照上级的相关规定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感谢对物价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市物价局5月21日回复:
老小区(建造时无然气管道设施)在商品房开发和建设时不含管道燃气建设配套费。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其定价权限在市级价格部门,但由于目录公布时间不长,目前尚未出台老小区改造收费的具体政策。为解决老小区住户用气需求,燃气公司采取与小区居民事先协商,按自愿原则签订协议,预收改造费用的办法解决改造工程。今后将继续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争取早日出台老小区改造收费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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