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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511156240 发表时间:2012-05-11
网友(137****7987):
关于要求市公积金贷款扩大按月转帐范围的建议
您好!
5月10日,我曾向相关部门建议“关于扩大市公积金按月转帐范围的建议”,5月11日有关部门即进行了回复,感谢其高效工作。
原建议及回复相关内容如下:关于扩大市公积金按月转帐范围的建议:目前,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的“还贷提取按月转账”,向符合还贷提取条件的缴存在市公积金职工提供一次申请授权、按月自动转账的提取业务,但实际运用中,许多家庭因有成员在省属部门工作,使用省公积金贷款,目前政策中在市级部门工作的家庭成员无法用自己的公积金进行按月转账业务,对使用公积金还贷产生很大的不便。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进行,越来越多的首次置业者购买到了自住的住房,他们经济条件相对还不宽裕,因此,建议相关部门能够重视适当扩大市公积金按月转账范围的意见,推进工作尽快开展。谢谢!
相关部门回复为:这位网友你好,谢谢你的建议。省公积金贷款不在杭州市管辖范围内,建议向上级部门反映。

那么,新的问题又出来了。
如果夫妻两人,一个为省公积金,一个为市公积金,下一步购房采用市公积金组合贷款,为何不能夫妻二人同时办理个人公积金按月转账用来还贷??
尽快实现此项还款方式,将大大减轻公积金贷款人的还款压力,也有利于体现国家对于首套刚需购房给予政策支持的相关精神,更有利于杭州市城区房地产的稳定持续发展。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此项政策的可行性,报相关领导审阅。
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5-2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月18日回复:   
由于目前我中心与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数据还不能实现共享,所以暂不能办理省直公积金贷款按月转账业务。但我中心将本着惠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
    以上情况已告知来电人肖剑,其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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