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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508125665 发表时间:2012-05-08
网友(186****2993):
投诉淘宝霸王条款,仗势欺人
我的淘宝id是迷情风范。我的店铺100%真实交易。
2012年5月7日下午,淘宝在未给予事前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判小店虚假交易、扣48分、屏蔽店铺48天。我先后向淘宝提交16单申诉,给淘宝客服打电话沟通,截止现在,淘宝拒绝承认和恢复这15单为真实交易。
我认为我与淘宝的纠纷现在焦点无非有:
无聊天记录(物流底单完整)是不是构成证据不足?
我不认为这就构成证据不足:首先,物流底单才是更有力的证据;其次,淘宝并未规定买家购买前必须与卖家旺旺聊天;再次,对没有聊天记录的,我事后在旺旺上面也与我的买家聊天确认他们是否购买和收到我的宝贝,这样相当于我取得了“证人证言”。而淘宝以这种聊天记录发生在交易后,而判无效。实在让人费解。
淘宝方判定我虚假交易的凭证是买家账号有相同的ip地址,我认为这根本不能成为合情合理的证据,再这15单交易中有的是同学共用学校的宽带,用的路由器,同学之间有好的卖家互相推荐是常有的事,怎么能因为两个同学用各自的账号购买我店的商品就认为是虚假交易呢?
买家在我店购物所用账号的ip地址是否一样与我无关,淘宝仅以此为证据就草率武断的判我店死刑是不正确不正当不合理不公平的行为!判定我方是否虚假交易应该看买家ip与我店ip是否相同,是否是同一mac地址,不能单单以为某几个买家的ip地址相同就断定我方虚假交易!买家用同一宽带或同一电脑购买我店物品我完全不知情,我更不认识这些买家,买家因为我店商品价廉物美经济实惠而选择我家不是我的错!也不能构成我的犯罪证据!
小店希望借助这个平台,能够督促淘宝正视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在一次次的电话和网络沟通中,拖延时间,客服无法解释清楚,甚至每个客服给出的解释都有所不同。特发此信希望淘宝不要因为我店不是淘宝商城也不是大客户而只是一新手店铺就“没钱有罪 有钱无罪”!
根据民诉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淘宝认为我方是虚假交易,但至今我方仅得到淘宝通知,未得到淘宝作出此判断的证据。而我方已经向淘宝提交了发货单和聊天记录等相应证据,希望淘宝能够认真审核并作出客观评价。早日恢复我店经营。否则,我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合同纠纷。
淘宝作为国内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在注重保护买家这一相对弱势群体的消费权益的同时,希望能够对合法经营的卖家给予同等的对待和保护。完善淘宝的信用管理体制,不放过一个不诚信的卖家,但是也绝不能滥杀一个诚信的卖家。
 
回复时间: 2012-05-16  
5月16日,淘宝公关回复:
已提交相关部门复查,建议关注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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