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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502136593 发表时间:2012-05-02
网友(136****2496):
对公交z卡问题的建议
杭州市推出便民的公交z卡,是一项造福民众的举措,充分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是随着公交z卡推行至今,也却有一些问题引发了一些讨论和建议。
在z卡包含了公共自行车租用信用保证金和电子钱包区资费。在z卡遗失的处理办法中,提到Z卡不具备挂失功能,办理报失时,卡内电子钱包区内资费无法退还,但卡内信用保证金在无租车行为时,可依照杭州公交IC卡退卡或补卡规定给予退还或转入补办的新卡。
这表示如果客户遗失了卡,可以补办新卡,但是没有挂失功能,而且存在电子钱包中的资费无法退还或者转入新卡。
那请问这个因为客户遗失的资费去向?卡遗失,客户固然有责任,同时在办理的须知中也确有说明不退资费,但是既然可以允许客户办理新卡,为何不能转入新卡?在办理时的须知说明合理吗?是为了这一项资费被无故占有?
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众多客户有投诉,且在网络多有反馈,因此特此在此建议,希望有关部门能看到建议。
 
回复时间: 2012-05-15  
市公交集团公司5月14日回复:
    5月14日15:25联系后向反映人解释,由于Z卡不具备挂失功能,Z卡背面有“该卡不挂失”提示,Z卡的电子钱包区域与公交T卡相同,具有乘坐城市公交、水上巴士、出租车等消费功能。用身份证办理Z卡是为了审核12周岁至70周岁以下适租年龄段的,Z卡遗失后可凭Z卡申领单退还保证金200元及扣除卡工本费25元实际退还175元,如Z卡和Z卡申领单一起遗失是无法退还保证金的。相关说明反映人可登录公交网进行查询了解。希望反映人理解。
沟通过程中反映人表示较忙,我司征询其可否晚上再联系解释,反映人表示如果就是这样的解释就不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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