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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422190750 发表时间:2012-04-22
网友(133****7578):
有人在网上发布我女儿的半裸照
我女儿和男朋友要分手,男朋友用我女儿的名字做网名,申请了两个QQ,还盗走我女儿的QQ,在QQ空间上发我女儿的半裸照,写上我女儿的真实姓名,电话号码,还写上我女儿是做鸡的,多少钱一夜,裸照在朋友网上,微博上,微信上都有,还每天打电话来微信,恐吓,我在派出所报案有一个月了,派出所要我去起诉才能受理,律师说不用起诉派出所就可以管的,最后我去绍兴公安局报案,才把照片删了,现在他是没发照片,难道他发了照片就这样算了,我女儿就这样让他毁了,他就没事了可以逍遥法外了?我女儿因为这事也退学不读书了,而他还在杭州读书。
 
回复时间: 2012-04-23  
这位网友你好,你女儿男友的做法可能侵害了她的肖像权、隐私权,建议向律师咨询,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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