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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419125809 发表时间:2012-04-19
网友(135****8955):
绿城兰园使用繁体字做户外广告,管还是不管?
在杭州环城北路和环城东路交叉口,是绿城房产开发的兰园项目。整个施工现场的围墙都做了宣传广告。本身做广告无可厚非,但是,该楼盘所做的广告中,武林门的“门”字,“兰园”两个字,还有"只"字都使用了繁体字。
早在2005年,杭州市工商局对全市广告用语的不规范现象尤其是繁体字运用进行摸底,将要求广告企业对繁体字进行及时的纠正,不遵守整改的企业将按照《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被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为什么到了今天,有关职能部门对这种公然使用繁体字做的广告却熟视无睹呢!强烈要求有关部门敦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并将处罚意见在网上公示。
 
回复时间: 2012-05-14  
市工商局5月14日回复:
下城分局12315:经过调查,发现该广告未经审批,目前工商部门对该广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情况告知反映人,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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