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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416174065 发表时间:2012-04-16
网友(137****8351):
咨询五险一金的问题
我于2011年6月在萧山找了份工作,公司为我交了三个月的五险一金,后来我辞职了。
之后又做了一份工作,单位没给交五险一金。
今年又换了份工作,在杭州,公司交了五险一金,请问我原来交的五险一金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2-04-26  
市劳动保障局4月20日回复:
  经电话联系,该人员为外省户籍人员,根据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第五条第二条规定: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加保的,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核实手续。目前,在杭参保,本人可向所在地社保提出,要求办转。
详细情况已在电话中说明,本人表示明白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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