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孩今年下半年可以就读小学,目前在下沙读幼儿园。 我老公在下沙工作,但是我在滨江工作,平常工作忙的时候住在滨江,周末回下沙。 我们在杭州没有自己的房产,我老公是单位的集体户口。我和儿子的户口都不在杭州,因为没有地方放。 我有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和滨江的暂住证。 根据杭高教2008的规定,我可以在工作所在地为孩子申请小学入学。因为我老公的工作单位正在拆迁中,为了生活的方便,我想在滨江为孩子申请就读小学。 我们这种情况: 1,是不是可以在滨江申请入学? 2,是不是可以享受和有户口的小孩一样的待遇?多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