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户口在省人才市场,属于西湖区西溪街道,男方在东阳农村户口。领了结婚证后按照婚育指南,要求男方提供初婚未育证明,但男方所在镇、市计生办提出,女方是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按照相关规定女方的计生管理以后都是在东阳的,要求女方出具初婚未育证明,准生证这些都应该在男方办理,后期的孕检产检等一年三次的筛查、新婚怀孕初生信息管理、女方上环等都在东阳。所以不给开具男方初婚未育证明。或者是由女方所在计生管理机构出具委托函还是请求函类的资料,说我的计生管理可以在杭州才肯给予出男方初婚未育证明。 按照婚育指南,应该在女方户籍所在计生办办理准生证,杭州西溪街道计生工作人员要求男方出具初婚未育证明,说准生证本来就是在女方办理的,不需要出具任何函件给他们,办了准生证后会有三份函件给东阳备案。我的计生管理是否可以在杭州?省人才市场的户口计生管理不能在杭州么,一定要到男方么?各方政策有些偏差,家里人为了这个事情已经东阳跑了好多次了,准生证办理了很久,还一直没有办出来。急求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