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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410154718 发表时间:2012-04-10
网友(136****8875):
建议合理规定自行车夜间收费标准
既然公共自行车夜间停止营业,难道还要按照正常营业的费用收取,如果租车人忘记归还,费用还无限制上升,是不是1年不还就要收取2.6万了?难道连个提醒的义务都没有?市民卡上不是有电话预留吗?既然做不到提醒,为什么不把收费设置更合理化?关于这样的收费问题应该不止一次反应了吧?
 
回复时间: 2012-04-26  
4月19日,市公交集团公司回复:
4月15日13:25分—15:22分,我司多次联系反映人,电话均为来电助手。
4月16日14:40分联系后向反映人解释,公共自行车事业为公益事业,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为自助服务,本着“随租随用,用后速还,限时免费,通租通还,损坏赔偿,便民安全”的原则。目前公共自行车租车时间:6:00-21:00,还车时间顺延1小时,同时采取以点带面的管理模式在杭城共设有50个24小时服务点。随着今后服务点的增加及市民夜间租还车需求的变化,我司也将相应增加24小时服务点,以提供更好的服务满足市民及游客营业结束以后的租还车需求。公共自行车计费方法和收费标准:实行60分钟内免费租用;60分钟以上至120分钟(含),收取1元租车服务费;120分钟以上至180分钟(含),收取2元租车服务费;租用超过180分钟以上的时间,按每小时3元计费(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
反映人所述市民卡上的信息我司是无法获知的。建议市民在租还车遇到问题可拨打站点服务人员电话以便得到便捷服务,也可拨打热线85331122,热线会根据实际需要联系就近服务点服务人员前去处理.随着规模的扩大我司将在管理、服务和发展上有更好的提升和谋划,竭诚为民提供优质服务。反映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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