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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408125365 发表时间:2012-04-08
网友(159****9733):
关于对公办小学学龄儿童入学规定的建议
我是一个老小区的企业退休职工,今年有一个孙辈小孩到了入学年龄,在2012年3月30日和4月7日的都市快报上看到今年的招生杭州市全面取消公办中小学择校的决定,我们很拥护,这结束了有钱家庭用钱挤压学区家庭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但是这仅仅是走向教育公平的第一步,还远远不够的。
几年来,杭州市按原来“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父母住房产权三者一致在学区为一表生;儿童与父母户口自儿童出生日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在学区内的家,住房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是二表生;仅儿童户口在学区的是三表生。”的规定是完全可以把学区里的一般收入家庭,父母买不起房子,生下来户口就落在本学区的只能住在爷爷奶奶房子里的学区原生地儿童的本学区优质教育资源的享受权剥夺掉,这种以父母有没有学区房产产权来决定小孩是否是“一表生”的规定,是极不公平合理的,也是很荒唐的。这会让因此得不到学区优质教育资源的小孩恨自已的父母没钱,恨自已的父母买不起房子,恨自已的祖父母不早死,恨自已祖父母还生下伯伯和叔叔,恨自已祖父母不把房子过户给父母。让小孩从小受到自尊的伤害,让小孩从小就看到世界的残酷,社会的炎凉。
无论是因父母有钱买了学区房,后来户口迁入学区得到了学区优质教育资源的小孩,还是因虽是学区原生地的,但因父母无学区房产产权而失去学区优质教育资源的小孩,他(她)们的幼小心灵里已滋生了唯有钱财是万能的想法,形成了有钱才能办事的概念。本来有钱家庭儿童与一般家庭的儿童比较,有钱家庭儿童有条件上名牌幼儿园,有钱参加专业班学这学那,起跑线就不一样,现在连仅有的公办小学公平享受权都被剥夺了,也剥夺了他(她)们指望通过读书改变人生的理想,这样的儿童长大了会爱人民吗?会爱社会吗?会爱你们这些文明城市,生活品质之城的管理者吗?你们说这样的家庭能和谐吗?能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辛福和谐杭州吗?
我认为要真正做到教育公平,一定要把“一表生”调整为只要儿童自出生,户口就落在与父母户口相同的学区内的住房,而住房的所有权也好,还是租赁权也可,只要属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父母的儿童)的即可,他(她)们应是一视同仁地为一表生;二表生应调整为是各种原因户口从其他地方迁入的,其他条件与一表生相同的儿童;原三表生可不调整。同时当某个表的儿童数大于录取数时应抽签。这样才公平公正,福祉低收入家庭,他(她)们会感谢你们一辈子的。
原规定有悖于国家的保护老年人权益的宗旨;原规定影响到国家的和谐社会的构筑;原规定与全国人大,社会呼吁的教育要公平的理念是背道而驰的;原规定使学区房房价不断上涨;原规定助长了富有人群以购学区房来争夺公办的廉价的优质教育资源,扰乱教育环境;原规定加剧了杭城道路交通的拥挤;原规定使分学区以达到就近入学初衷大打折扣。
我希望我的意见能得到领导的思考和采纳,使教育趋于公平,万分感谢。
 
回复时间: 201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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