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9点30多,在东新路与沈家路交叉口附近的西文街东向西车道,我们4人上了浙AT4793,司机问去哪里?我说去下城工商局。司机说是不是凤起路?我说在德胜路附近。司机立即叫我们下车,借口说他看到西面一个人在打车,所以才开到东向西车道的。车拉着我们向西开了50多米,司机依然坚持要我们下车。我说你这是拒载。司机说你投诉好了!最后我们4人下车,向东走了50米,回到原处再等其他车辆! 今年4月1日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根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行为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望有关部门加强对司机教育并进行严肃处理! 如得不到满意处理结果,将一直投诉司机和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