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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406213916 发表时间:2012-04-06
网友(136****3441):
杭州市电力局220千伏育苗线环评手续有问题
我是余杭区赞成美树小区业主。近日我小区业主曾向杭网议事厅反映:在我小区边上,杭州市电力局在建造高压线路的电塔,该线路位于城市主干道巨州路与我小区之间的绿化带上,距离我小区住宅楼只有40来米。广大小区业主担心电场磁场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提出诉求,希望该高压线路移位。
市电力局3月28日的回复是:该220千伏育苗线,经浙江省环保局浙环辐(2007)26号批复,符合环境要求。
最近我们业主前往市电力局查了相关手续,发现有两点不合乎国家相关法规:
1、浙江省环保局浙环辐(2007)26号文件批复的线路路径,在2010年已经作了重大调整,本在绕城北线附近呈南北向直线的路径,现在往西面绕过农副市场绕了一个大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浙江省环保局浙环辐(2007)26号文件的批复时间是2007年2月13日,距离现在的时间已经超过了5年。根据<环评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据于以上2点,希望杭州市电力局按照国家相关法规,重新做环评。同时,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公众参与环节一定要有,要以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让公众广泛参与环评。
我们赞成美树业主的诉求是:希望该高压线路移位,或是改建到地下,还我们一个健康放心的生活环境!

 
回复时间: 2012-04-26  
市电力局4月20日回复:
1、根据浙环辐(2007)26号文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线路路径走线至巨州路后,左转沿巨州路西侧绿化带往北走线,沿线……”的内容,说明赞成美树小区门口的两基塔建设位置与环评文件地址相符,未进行调整。 
2、220千伏育苗输变电工程于2008年10月28日开工建设,开工时间距环评批复时间未满5年,根据环评法规定,无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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