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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406092718 发表时间:2012-04-06
网友(183****4902):
个人交纳医保不报销,请问是真的吗?
你好,我是外地来杭州务工人员,厂里给买了保险,我怀孕了就辞工了,保险厂方停交了,我2011年12月份的没交,之后的几个月都是自己在交,厂方不给我补交十二月份的,我该如何处理?银行说外地人,个人不能交纳保险,请问我的保险该怎么处理?还有听说个人交纳医保不报销,请问是真的吗?我在杭州生小孩医保卡可以用吗?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5-04  
5月3日,萧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1、按照社会保险属地管理原则和各地(包括杭州市)社会保险办法,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以个人名义参保的人员,应在户口所在地参保。萧山区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非萧山户口的参保人员脱离企业后,在萧山参保缴费满10年的可在萧山以个人名义续缴保费(该规定与杭州市相同)。来电人如在萧山参保缴费不满10年不可以在萧山以个人名义续缴保费。但可以在有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工作并续保,也可以凭本人在萧注册的个体营业执照以个人名义续缴保费。
2、参保人停缴保费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3、以个人名义续保的项目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和计划生育手术时发生的医疗费,符合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结算,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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