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20328141541 发表时间:2012-03-28
网友(135****9664):
高压氧治疗能否进医保?
神经性耳聋使用高压氧舱治疗,医保结算的时候说需自费。对于神经性耳聋的治疗,高压氧治疗是必须和很重要的治疗手段之一,这是目前公认的,或者说这项疾病是否属于严重缺氧性疾病的范畴?
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4-12  
市劳动保障局4月6日回复: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出台《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第310607001条中明确规定高压氧舱项目的限定支付范围为:限严重缺氧性疾病,严重脑外伤,特殊气体中毒或潜水病,该病人病历资料为“左耳突聋”,我们认为病人情况不符上述范畴,所以将其费用列为自费费用。
已将资料上报医保局复审,一有结果,及时反馈。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