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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327093647 发表时间:2012-03-27
网友(0571-****9200):
为什么交电话费不给发票
昨天我去市民之家的电信窗口交电话费,交了150元以后想要收据或者发票,但是工作人员却不肯给我,说向来没有的。
我认为这不对,不开发票岂不是可以偷税漏税建小金库了吗?
不止市民之家的电信窗口,以前在惠民路的电信营业厅,也都是这样。
希望电信能够作出解释,补开发票
 
回复时间: 2012-03-31  
杭州电信公司3月29日回复:
该用户是到营业窗口预存话费,根据公司相关规定:预存话费开具收据,发票根据用户每月实际消费后,才打印财税发票。已经和用户解释,用户不认可。
 用户预存服务费时,应统一向用户开具预存款收据。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电信企业在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其所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用户预存款、预收有价卡和其他预收款,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其收入,即在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取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根据以上规定,电信公司在提供产品或服务收取的预收性质的款项(包括用户预存服务费、卡类预存款等)时,应统一向用户开具预存款收据。并在用户实际消费时提供本月月结发票,发票上反映用户本月实际产生的各项电信收费项目的金额及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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