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11月22日的浙江日报中获悉,在去年,浙江省政府开始试发行地方债,实际发行面值约67亿元,成为继上海、广东之后的全国第三个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地区。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部用于市县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其中13.66亿元用于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63亿元用于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等,17.35亿元用于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1.98亿元用于生态建设工程,4.88亿元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7.5亿元用于铁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本人学习相关专业,希望知道一些具体数据,不知杭州市是否有相应的资金可以使用投入城市发展,如果有,可否就杭州市所分到的这部分资金的大致使用情况有所告知,如它的民生用途、风险控制、评判标准以及监督回馈等相关的问题。十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