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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320004450 发表时间:2012-03-20
网友(136****5560):
举报萧山区戴村镇永富村一居民的违法建房
萧山区戴村镇永富村村民蒋**去年年底将自有两间三层楼房拆除,打算建3间楼房,其多出一间是侵占我户自留地(早年前,村里将此块土地划归我户做自留地,但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在村里造册,但村里经手此事的人可以做证明,我户有大量村民的签名作证)。
最近蒋**未经我户同意,也未经村里同意,尽然蛮横自行放样开挖地基,我户与蒋**户沟通阻止,对方仗着人多,殴打我母,致使我母脸部多处受伤,血流满面。
我想问这种农村拆老房扩建新房,是否需要办理报批手续?
如果其未经报批,擅自造房,我户该如何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3-28  
萧山区信访局区长电话受理办公室3月27日回复:
萧山区戴村镇政府:经调查,戴村镇永富村村民蒋××原有老房二间,年初经村委会同意后将自家旧房拆除,打算建造新房三间,其中二间在原址上,多出的一间在原自家围墙范围内,该围墙已经存在多年。关于该围墙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徐××认为是自家的自留地,但村档案并没有登记造册记录,村干部认为不是其自留地,而是村集体土地。戴村镇永富村村委会已与双方当事人协调多次,但双方当事人意愿未能达成一致。后来经村委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如下:同意蒋××户在原址上建房二间,新增的另一间房屋宽度不超过205米,原围墙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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