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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319186212 发表时间:2012-03-19
网友(137****5726):
淘宝误判小店为虚假交易,屡次申诉淘宝拒绝恢复
我的店铺100%真实交易,但是2012年3月7日下午,淘宝在未给予事前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判小店虚假交易、扣48分、屏蔽店铺48天。从3月7日到今天(3月19日)已经12天,我先后向淘宝提交16单申诉,平均每天给淘宝客服打1到2个电话沟通。截止现在,与我有交易的35个买家中,已经有30个买家的交易被淘宝承认为真实交易。但是仍有5个买家,因为当时是直接拍下付款,没有跟卖家进行聊天。淘宝以“无聊天记录”证据不全为由,拒绝承认和恢复这5单为真实交易。
我认为我与淘宝的纠纷现在焦点无非有两个:
1.无聊天记录(物流底单完整)是不是构成证据不足?
我不认为这就构成证据不足:首先,物流底单才是更有力的证据;其次,淘宝并未规定买家购买前必须与卖家旺旺聊天;再次,对没有聊天记录的,我事后在旺旺上面也与我的买家聊天确认他们是否购买和收到我的宝贝,这样相当于我取得了“证人证言”。而淘宝以这种聊天记录发生在交易后,而判无效。实在让人费解。
2.即使那5单我不再追究,淘宝已经承认了我的80%交易为真实,按照淘宝规则就不能再按照虚假交易(二)来处罚小店。
小店希望借助这个平台,能够督促淘宝正视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在一次次的电话和网络沟通中,拖延时间,客服无法解释清楚,甚至每个客服给出的解释都有所不同。
根据民诉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淘宝认为我方是虚假交易,但至今我方仅得到淘宝通知,未得到淘宝作出此判断的证据。而我方已经向淘宝提交了发货单和聊天记录等相应证据,希望淘宝能够认真审核并作出客观评价。早日恢复我店经营。否则,我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合同纠纷。
淘宝作为国内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在注重保护买家这一相对弱势群体的消费权益的同时,希望能够对合法经营的卖家给予同等的对待和保护。完善淘宝的信用管理体制,不放过一个不诚信的卖家,但是也绝不能滥杀一个诚信的卖家。
 
回复时间: 2012-06-11  
淘宝公关3月27日回复:
经核实3-20相关评价已恢复,处罚做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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