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20315155940 发表时间:2012-03-15
网友(130****4663):
半山村房屋拆迁后的赔偿款及拆迁后的安置房
由于婚后家庭暴力,2011年经法院协调离婚,离婚后没有得到任何的经济赔偿,那时儿子(10岁)要跟我,可我没有办法要回我的儿子,现在婚后(五个人)建造的房子还在出租,到现在也没有得到任何租金。
我现在住在拱墅区省肿瘤医院附近的半山村三组,拆迁后我的五分子一拆迁款独立给我,拆迁协议时间地点一起在场,拆迁后的安置房独立分户,拆迁时提前通知,望上级市政府,区政府,镇政府,村委申请批准同意。
 
回复时间: 2012-04-06  
拱墅区信访局区长电话受理办公室4月1日回复:
半山街道办事处:如拆迁该处,社区会第一时间通知她。社区已经和她联系过,其表示满意。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