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杭州网提供这么好的平台让我投诉! 2012年2月25日我在一个天猫商家那里下了多个订单,共买了80952元的货,并要求卖家履行72小时发货的承诺。 2012年2月27日卖家或许自觉没办法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发货给我,于是卖家就联系上了天猫,把我的淘宝帐号冻结了,卖家接着在淘宝网上把我的所有订单都进行“发货”的操作的,但是实际上未进行发货,简称虚假发货。 2012年2月29日,快递员把从卖家那里,虚假发货寄来的快递——仅有的一个快递袋子(只是一个快递袋子,并不是我购买的货物)拿给我,我断然拒签! 而如果到了2012年3月8日我还没有登录淘宝帐号申请退款的话,我的订单就会因为交易超时而自动把货款支付给卖家,导致我8万财货两失! 我联系淘宝,淘宝说我欺骗商家保证金,但据我所知保证金是不能被骗取的,保证金只有在商家自己承认违规或在商家违规的时候淘宝介入才会赔付。事实是商家不能在承诺的时间内按照我的订单发货给我,从而推卸责任。 我要求解冻淘宝帐号,淘宝要求我必须提供双证和保证书,并且双证的资料必须要跟注册支付宝时填的个人信息对得上才可能会解封淘宝帐号。此时我知道如果按淘宝的这个说法,我解封不了淘宝帐号,因我后悔注册支付宝时把身份证号习惯性的乱填了,也痛恨支付宝在我们用户填写个人信息时不提醒一下会有这种事!而且即使我记得和拥有我注册淘宝和支付宝填的所有资料,包括绑定的手机,密保问题,支付宝充值证据等的证据淘宝也不给我解冻帐号。 于是我退一步,把我的情况告诉淘宝,请求淘宝帮我把我的交易申请退款,但淘宝却回复不能帮我申请退款!但据我所知,淘宝并非是不能帮我操作退款,而是“故意不作为”!(众所周知的2011年9月1日的淘宝一元门事件,淘宝最后在没有得到买家的授权同意下强行关闭交易,把交易款项退回给买家。而现在淘宝在得到我的授权同意下明明是有能力帮我申请退款的,反而故意不作为,想眼睁睁的看着卖家趁着我帐号冻结,利用虚假发货把我的货款取走,让我8万财货两失!) 根据淘宝和天猫的“故意不作为”我知道,如果卖家虚假发货成功,那就等于交易成功。明处,天猫会从其中抽取税款,可以这样说天猫也是这次事件的获益者。而暗处,淘宝,天猫和商家是否有勾结,我现在还不清楚。但淘宝作为这次事件的连带责任人,和淘宝的“故意不作为”涉嫌违法,就此事可能会追究淘宝和天猫的相关责任。 最后希望淘宝能有作为的帮我申请退款,别让我8万财货两失! 淘宝帐号:商业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