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杭州本地居民,在此向你们反映交通银行在代发杭州失业金的同时,在不告知的情况下强行扣除银行卡年费,使广大杭州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同时偷取杭州市政府给予的失业待遇。 情况如下: 本人在2001年失业后,在所属社区办理失业登记,并按政策可领取失业金,社区受理后同时提供一张交通银行银行卡,说失业金就发到这张卡里,是不收费用的。 在05、06年时,其他银行开始通知银行卡要收年费时,我还特意到交行柜台问收年费吗?告知这卡是专门用于发放杭州失业金的,是不收年费的,问清楚了,我也放心了,回家。 在2011年我又一次失业了,在所属社区办理失业登记,又并按政策可领取失业金,社区说失业金还打进我以前的交行卡里,我说好的。因是银行卡,不像银行存折每笔提取都有显示,平时我都在ATM机提取。 这天刚路过解放路交通银行,我就到柜台上办理,随口问了一下收年费吗?柜台人员说这卡一直是收年费的啊!一下我头就大了,我让她拉清单,果真银行在一直收取银行卡每年年费,零头吃完后,一有失业金打进,他就自动扣除年费。虽然年费10元,但每年收取,也有几十元了。 回到家,跟家人说了,让他们也去查询,被告知都在收年费,也是当时失业后社区提供的交行卡,说是不收年费的。 我想我还是幸运的,知道情况了,应该还有多多少少杭州市民在失业时,领取政策给予市民基本福利的同时,被偷取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