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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224151194 发表时间:2012-02-24
网友(159****0206):
新买的POLO就要更换发动机,跟4S赔偿问题谈不拢
2012年1月6号我在艮山东路上海大众浙江服务有限公司买了辆POLO 2011款 1.6 AT致酷版,1月19号在江苏高速上EPC灯报警油门加不上去,车辆自动熄火。高速拖车拉到出口,江苏4S店拉去修了3天,说是发动机有毛病要拆发动机。
我没同意,30号杭州店去江苏拉回来,检查说发动机气门被顶了。考虑我是新车只开了900多公里,给更换发动机。4S店没代步车给我,说每天补我代步费200元,报销我们5个人从江苏过来的费用和高速拖车费。我当时要求退车或换车,如果换发动机必需赔偿损失,4S店服务总监说他要和大众去反映。
2月20号4S店让我去提车,他们只同意赔偿4000元代步费送2个保养,我没同意车也没提。
今天(24号)服务总监说大众同意赔6000送2个保养,我后面的几天是自己没提车不赔的,江苏过来的费用和高速拖车费他都不提了。我要求按实际天数赔偿,并赔偿新车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3-05  
市工商局3月5日回复:
江干分局办公室:2012年2月29日,经工商执法人员协调,被投诉方上海大众浙江服务有限公司同意赔偿消费者陈风勇6000元,赠送两次保养,并报销消费者从发江苏过来的费用(含餐饮费)和高速拖车费,总价值共计11000元。
消费者同意此方案,双方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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