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20220130558 发表时间:2012-02-20
网友(138****1746):
萧山区宁围镇御庭园小区电力乱收费
萧山区宁围镇御庭园小区于今年一月被国电公司强行更换所谓的“智能电表”后,二月份电费开始暴涨2-3倍。
以我家为例,1月份电费122.3元,12月165元,11月96.91元,10月211.92,而更换“智能电表”之后的二月份电费高达538.94元,过年期间曾外出一段时间,根本不可能超过10月份的用电量。
本小区其他住户也普遍反映从二月份开始电费翻倍(2月17日抄表),有的住户一月电费116元,二月是540元,过年15号就出去了,30号才回来,中间15天空闲,家里电器也不可能跑这么多电。
我们拨打国家电网95588热线,该热线不予受理投诉,要我们自己每家支付检测费去检测电表。而国电公司此前强行统一更换所谓“智能电表”并没有经过住户同意,我们认为国电公司及上级电力主管部门应当对此负责,查明原因并及时纠正,给我小区住户一个交代。
希望杭网议事厅督促萧山区电力局及国电公司积极回应住户投诉,妥善解决问题。
 
回复时间: 2012-02-28  
萧山区信访局区长电话受理办公室2月27日回复:
萧山区供电局:区供电局是2011年10月对御庭园小区进行电表轮换,之前从未接到过类似投诉。
接到冯先生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发现2月份由于春节假期,负责该小区抄表的工作人员,未经同意,擅自提前15天抄表。致使1月份该小区住户实际用电天数只有15天,而二月份则有45天,加之用电量大,故产生500多元的电费。
为了消除来电人的疑虑,区供电局组织人员在征得来电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其家表计进行了校验,结果为合格。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