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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216126153 发表时间:2012-02-16
网友(139****6989):
公积金是否可以全额提取
非本市户口,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且目前未在杭州重新就业。
1、公积金账户里的所有金额是否可以全部提取?
2、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3、与以后再回杭州工作有无冲突?
 
回复时间: 2012-02-16  
这位网友你好,杭网议事厅曾就类似问题咨询过杭州公积金中心,对方回复:
根据杭公积[2005]26号文件: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需提供以下材料:《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职工二代身份证地址为外地地址的,不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为本市地址的,需提供户口本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http://web.hangzhou.com.cn/hwyst/question.php?question_id=11110210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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