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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116113067 发表时间:2012-01-16
网友(133****6119):
电视购物买手机遭遇搞欺诈,电视台有无责任
元月14日8点左右,我根据当天浙江少儿频道做的电视广告中的订购电话400-711-3737;订购了一台第四代Q信手机,第二天15号上午11点左右我收到快件,当场付款438元(其中手续费39元),此后打开邮件发现不是Q信手机,而是“飞阳”手机,该手机是三无产品,早在珠江电视台播放过促销广告后臭名远扬,我当即联系订购电话和经销商电话0571-56307777金先生,均无人接听。
由此,我认为这是一种商业诈行为,而且均没有发票,这样消费者购物没有保障,难以向消费协会投诉,也不能为国家纳税,请相关部门立即查处这些骗子!
在此,还要求省少儿频道的主管领导,要协助消费者追回脏款,并立即停播该广告;通信部门应封死这二个电话号码,尽快制止这种商业欺诈行为的再次发生,避免更多的人受骗上当!
在此,还要求请电视台提供该广告商的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及经办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消费者进一步维权!

杭州消费者:沈庆礼 2012、01、16
注:快件邮寄方为:杭州北部软件园;运单号为:ESM-FSG12011440;还有“枫尚购物”字样;说明书中有“新飞阳科技”字样。
 
回复时间: 2012-01-21  
市工商局1月20日回复:
西湖分局12315:经营方同意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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