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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109181654 发表时间:2012-01-09
网友(180****1123):
还不起的公共自行车
我宝宝刚出生不久,我妈从老家过来帮我们买菜烧饭,平常都借公共自行车去菜场,因为我简单教了她如何操作 所以她基本上会用。

12月15日,不知道是当时自行车系统问题,还是我妈年纪大了健忘,把车忘在菜场了。
从16日开始,自行车卡就再也借不出车了。18日,我拨打公共自行车热线挂失,我妈也到常去的两个菜场都找遍了,还是没有找到。

后来我为我妈买了辆二手自行车给她买菜代步。
另外一边,一直等待车子找回来的信息。

昨天在我们小区的两栋楼之间,居然被我找到了那辆自行车。
今天我准备把车还回去,可是公共自行车接线员的回答让我大冒冷汗。
接线员说卡上显示租车费用360元,让我把车还回去再说。至于360元能不能申请减免一些,她不能给我答案。

我问,如果车丢了没找回来要赔多少钱,她的回答也是360元。
我该怎么办,谁也不愿意出这种事啊,何况我妈年纪大了,又是刚到杭州,以前从来没用过公共自行车,现在还不还车都是一个价,我是还还是不还啊。
 
回复时间: 2012-01-16  
市公交集团公司1月16日回复:
 1月11日15:30分联系后告知反映人,经查询,其卡60105595,12月15日租用车号903772,无还车记录。18日反映人曾拨打热线表示无法租还车,热线查询车辆无其他租用信息。8日反映人拨打热线,表示卡上车辆在附近小区找到。我司向反映人解释,公共自行车收费实行60分钟内免费租用;60分钟以上至120分钟(含),收取1元租车服务费;120分钟以上至180分钟(含),收取2元租车服务费;租用超过180分钟以上的时间,按每小时3元计费(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如市民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遗失,待车辆找回以公共资源占用费收取。反映人表示当时还至白马大厦。现反映人已将车辆还至杭州剧院,服务人员已开具收车证明。我司告知反映人可持卡及收车证明前往龙翔桥27号窗口处理卡上事宜。反映人表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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