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下城区《浙江省生殖健康服务证》的说明: “二、男方为我区户籍,女方为杭州市外户籍的,要求在我区申领的,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委托办理联系函》(联系函在男方户籍地领取后交女方户籍地审核反馈),到男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科申领。” 我是下城区天水街道的集体户口,在街道办理了委托办理联系函,可是回来后我发现联系函上有盖一章“我处只办证 不纳入管理”,现在老婆户口所在地(安徽)的计生科对这份联系函不予承认。
我想请问下,对于类似我这种情况的,社区一定是“只负责办证,不纳入管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