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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1221121055 发表时间:2011-12-21
网友(159****6738):
《外经证》请问要到那里去办
你好,杭州公司到外地去做工程,要办《外经证》,请问要到那里去办,要带什么相关的资料?
 
回复时间: 2011-12-21  
这位网友你好,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对于“《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单》的申请开具”有如下说明:
一、《外管证》的申请开具
纳税人临时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外出经营前,应当持以下资料办理《外经证》。
1、  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2、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点击下载)
3、  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外出销售货物的纳税人另需提供:
1、展销组织单位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对在异地只设有仓库且实行由纳税人核算的销售结算货物,需要提供租仓协议的复印件。
3、移送货物清单。
4、  《外出经营货物报检单》一式两份(点击下载)
外出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业务的纳税人另需提供:
1、《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两份(点击下载)
2、外出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业务,需提供本单位建筑安装资质、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外管证》的核销
   申请人应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或《外管证》有效期限届满10日内,持已由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并加盖公章的《外管证》,到办税大厅办理核销手续。需延长经营期限的,必须先核销后重新申请。
   未按期办理核销手续,计划征收科提供名单交管理科,管理科进行限该处理。逾期办理核销手续的按规定处罚再核销,未办理核销的纳税人,办税大厅不再受理该纳税人新的《外管证》申请业务。
三、《外管证》管理政策
(一)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二)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三)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四)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注:所有的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及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

来源:
http://www.hzguoshui.gov.cn/portal/message_display.jsp?article_id=200903050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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