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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1123223676 发表时间:2011-11-23
网友(137****1029):
应届生户口可以迁移到杭州吗?
您好!
我是今年7月毕业的本科大学生,户籍杭州建德,大学就读于临安,被浙江省中行统一招聘后现分配工作在建德中行,请问能否将户口迁至杭州,社保等均在杭州缴纳。
 
回复时间: 2011-11-24  
这位网友你好,帮你查到如下信息: 
  非杭州市区生源(包括萧山、余杭两区)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杭州市区落户的办理范围和分工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类人员进杭落户有关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00)23号)的规定执行。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紧缺专业大专毕业生;在杭已落实工作单位并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落户申请。
  (1)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校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与在杭录用单位签订经劳动部门签证的劳动合同;申请迁入地单位或户主同意接收落户证明及户口簿复印件,本人在杭拥有住房的持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2)办理程序:申请人持办理所需材料,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填写《人员进杭审批表》,由接收单位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符合进杭条件的,由市公安局在《人员进杭审批表》签署同意进杭意见。《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与实际落户地址不一致的,以市公安局签注的《人员进杭审批表》落户地址为准。申请人持《人员进杭审批表》及有关材料到指定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非紧缺专业大专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须先经市人才引进办确认后,由市公安局签署同意进杭意见。《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与实际落户地址不一致的,以市公安局签注的《人员进杭审批表》上的落户地址为准。
  3、院校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市区的毕业生未被批准在杭落户的,原开证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根据迁移人的申请,将原《户口迁移证》收回后恢复户口,重新按外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迁往地址或原家庭所在地开具《户口迁移证》。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
http://www.hangzhou.gov.cn/main/xxbs/T211909.shtml

如有不明,建议先向你单位的人力资源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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