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杭州拱墅区树人小学学生家长,学校之前发了两套校服,现在说要缴纳150元校服费,很不合理。 1.杭州教育部门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的饮水费、春秋游费、体检防疫费、国防教育费等等全部落实纳入生均公用经费”,禁止收取校服费,为什么他们敢收?而且是先发给你,穿旧了再突然通知你强制要收费,让你没有退路。不要解释是由什么家委会、厂家来收,跟学校无关,这还不是学校变相收费吗?这样如果合理的话,杭教计(2007)54号文件的规定还有什么意义,任何收费都能以家委会、厂家的名义来强制收取了。 2.校服质量很差,价格明显偏高,学校、教育局与厂家明显有利益猫腻,这个定价是谁说了算?为什么不能由家长代表共同介入采购、采取自愿原则?有没有通过招标、物价部门核准?为什么学校没有事先公示? 请市政府介入调查(教育局与学校、厂家有利益关系,不能仅靠教育局自查),不解决投诉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