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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1116103353 发表时间:2011-11-16
网友(138****3976):
工厂规定离职要提前2月提出,是否合法?
你好:我们工厂昨天帖出告示,年关前后辞职要提前两个月交辞职,这合法吗?我等不到两个月之后了,我该怎么办,是按照我辞职日做满一个月去办离职,还是要服从工厂规定呢?怎样才能维护个人利益不受损失?我也没有签劳动合同的.
 
回复时间: 2011-11-16  
这位网友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要注意的是,第二章第二十二、二十三条对于培训、保密协议等另有规定。
综上所述,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如果碰到拖欠工资等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机构或杭州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12333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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