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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1114103950 发表时间:2011-11-14
网友(152****0026):
想问经济适用房审核的标准
我今年申请经济适用房,收入与家庭情况均符合标准,但由于有孩子,为了方便照顾孩子,父母帮忙向亲戚筹借现金10万元资助我买了辆车子,如何出具出资证明,市住房改革办公室徐小姐凭什么不让我通过审核?!她凭什么说买得起车子,就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回复时间: 2011-11-18  
市房管局11月17日回复:
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收入审核的相关规定,对于申请家庭在申请期间购置机动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购置款往来证明。尤其是低收入家庭购置中高档机动车辆的,认定属高消费行为,申请家庭需对其消费行为作出合理解释。
信访人现有三人共同申请2011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其配偶为无业人员,填报2010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00元,收入为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收入标准的43%。信访人于2011年2月购置机动车一辆,价款123500元。根据规定,信访人需提供有效的车辆购置资金往来证明,若信访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进行合理解释的,将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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