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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1109143981 发表时间:2011-11-09
网友(0571-****2222):
世纪联华超市拒绝超市卡消费、不开发票
杭州世纪联华运河店(其他店一样),现在有消费满多少就能以优惠价购买其他指定商品的活动,可是买优惠价的商品时超市工作人员拒绝使用联华超市卡消费,说必须是现金才能买。
1.既然是超市出售的商品,卡里的钱也是我们用现金充值的,用超市卡为什么不行?涉嫌违法。
2.优惠价商品不能开收据或者发票,说是不通过电脑,没法打印。优惠活动经常有,这种现象也一直存在,涉嫌偷逃大量税款,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请税务部门严查。
希望超市积极改正错误行为,并在各门店公示,就该行为向消费者道歉。
 
回复时间: 2011-11-22  
市国税局11月21日回复:
针对市国税局杭州市市长公开电话交办【反馈】单上的信访情况,拱墅区国税局已与被投诉企业“杭州世纪联华运河店”取得联系,该企业财务人员对信访内容作出以下解释:
一、世纪联华运河店开展优惠活动,客户消费满一定金额就能以优惠价购买其他指定商品。购买优惠价指定商品是在总台进行的,由于目前世纪联华运河店没有在总台设置专门的收银台,不能用超市卡进行结算,因此要求客户用现金购买。
二、通常情况下,世纪联华运河店开展优惠活动的商品价值较小,大多数客户出于省时省力的考虑不要求开具发票,但是如果有客户提出开具发票的要求,是可以到开票处办理的。并且,世纪联华运河店并不按开票金额缴纳税款,而是根据实际销售商品进行核算并申报纳税的,不存在因未开具发票而偷逃税款的情况。
对于上述情况,企业采用何种形式向客户收取货款,已超出国税部门管辖范围,主管税务机关无法对其作出硬性要求,但世纪联华运河店是否存在因未开具发票而偷逃税款的情况,主管税务人员将作进一步核查。
另外,与交办【反馈】单上的联系电话致电信访人张先生,但接线人员称无此人,无法与张先生取得联系。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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