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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1102103349 发表时间:2011-11-02
网友(187****5184):
饭店辞工无故被毁约怎么办?
你好,我是一名厨师,跟11个工友一起在西湖边的一个饭店(西湖阿叔)打工,签了劳动合同是到十二月底到期。上月20日,老板无故毁约,通知换人,且未给予我们任何赔偿。按国家劳动法规定,应赔偿我们员工三个月的工资,我和其他员工去劳动局要求解决问题,可迟迟推延未办。请问我们该怎么做?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1-05  
上城区信访局区长电话受理办公室1月5日回复:
经查,该单位又名玉壶春茶楼,地址:湖滨路47号,属于风景名胜区,根据杭劳支[2008]41号文件规定,不属上城区管辖,属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管理。请转处。当事人手机停机,无法告知。 

这位网友你好,请确保你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此件无法继续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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