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11013171617 发表时间:2011-10-13
网友(135****8700):
委托银行扣缴养老保险,漏了一个月
我今天去社保局办事,办事员在查询缴费年限时告知:2005年6月未交社保。开始还以为看错了,然后办事员仔细看了,明确告诉我2005年是只交了11个月,缺的就是6月份。而且我很诧异从2002年12月份开始我就是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的社保,与杭州银行签订的委托扣款协议,从2002年12月到2006年9月,单独缺2005年6月,如果是缺2002年12月或者缺2006年9月还可以理解,缺中间我想破脑袋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而且这将影响到我今后办理退休==银行委托书上写“因发生连续三个月扣款不成功引起的参保中断,由本人自行承担”那起码我应该是有3个月未交吧?所以责任绝对应该是在社保局和银行之间!社保局没有信息给银行或者银行漏扣!所以请一定要给我一个真相!我们下岗失业人员找工作都忙死,哪有时间经常关注缴费情况?何况还是在中间的一个月。求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0-16  
市劳动保障局10月15日回复:
经查杭州银行原始数据,反映人于2005年6月2日在杭州银行平海支行办理个体劳动者中止委托扣款手续,2005年7月20日办理从2005年7月起恢复个体劳动者委托扣款手续,因此2005年6月未参保扣款。已将查询结果向反映人解释清楚。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