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人才房申请细则都翘首以待,在细则没有确定前大家可以把好的建言都说一说,若果相关部门领导在制定细则的时候能够看到并考虑大家的建议,出台的细则就会更全面完善、公正公平一些。 之前已经有不少网友提出过很好的建议,在此也一并归纳进去。因为是人才保障房,在符合市里人才的准入条件后,应该尽量体现出它的“保障”作用。以下是我总结的排序中的几个优先的建议。 1.无房户优先。在杭州和其他城市都没有住房者优先;优先保障的应该是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才。(呵呵,租赁的房子在浙江省户口管理条例中不算合法固定住所)。 2.双人才优先。如果夫妻都符合市里规定的人才标准,优先于一方符合标准者。这样一套房子保障两个人才,保障房的效率提高了一倍。执行的时候,比如夫妻分别按照人才标准打分,分值相加。(或者分值低的一方乘以一个系数,比如0.5,再加上分值高的一方); 3.年龄和优先。就是一家三口人(或者两口人,或者一个人)的年龄加起来,很大程度上可以反映需要保障的迫切性。 4.工龄和杭州市工龄长者优先。因为有人硕士毕业后就参加工作,有人博士又博士后才参加工作,这一项不容易比较。其实,大家开始上学的年龄都差不多,区别主要是大学后先工作还是先读研读博。本人认为是否先工作不是最重要,这一项就可以并入上面的第3项了,并适当增加第3项的权重系数。 5.早落户者优先。因为准入条件中已经包括了在杭户口,建议尽量淡化这一条。每个人情况不同,有的在杭州出生,落户最早,在杭读大学者次之,还有的人在杭工作一两年了,由于不同省市户籍管理的不同与复杂性,很晚才把户口给迁好。所以不便于合理比较。如果要包括,建议给比较低的权重系数。
也欢迎大家继续提出好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