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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0918094554 发表时间:2011-09-18
网友(136****0460):
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证后如何申报中级职称?
我在杭州市西湖区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参加并顺利通过了2011年全国统一“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根据人社部发[2008]84号文件《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民政事业单位的社会工作岗位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社会工作师一级岗位、社会工作师二级岗位、社会工作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助理社会工作师一级岗位、助理社会工作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待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具体办法出台后另行规定。”请问,在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证书后如何申报中级职称?不用电话联系,请直接在这里回复,谢谢!
 
回复时间: 2011-09-28  
市民政局9月27日回复:
根据《杭州市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管理办法(试行)》(杭人社发)[2011]22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对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以聘任社会工作师职务,享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与信访人电话沟通,其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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