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5日,我在杭网议事厅建议建德市政府提高环卫工人待遇(问题编号:110805205252)。8月11日,建德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在杭网议事厅给予了回复,称“已向市政府报告,并向市财政积极争取”。对这种“外交辞令”式的回复,我于12日电话联系建德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明确表示不满意。 今天是8月31日,距回复时间已过去12个工作日。其间,我与建德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及有关部门多次电话沟通,欲进一步了解实质性处理意见,但始终得不到明确的答复,感到多的是敷衍和推诿,少的是真诚与透明。 据建德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8月11日的回复,目前,新安江环卫所约有400名编制外环卫工人,“道路清扫保洁员和公共厕所保洁员的工资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1060元”;“环卫所没有能力为非在编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于‘五险’未交,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一线环卫工人除了驾驶员每月轮休2天外,其他环卫工人没有休息日,也没有休息日加班和节假日加班工资”;“今年4月以来,已经有28名环卫工人自动离职,目前一线作业人员非常紧张,环卫招工难、留人难、队伍不稳定问题十分突出”。这种情况在杭州区、县(市)一级比较少见。 为维护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环卫事业健康发展,在此再次吁请建德市政府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认真落实省府办〔2009〕190号、杭州市府办〔2008〕14号文件精神,尊重环卫工人,善待环卫工人,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 最后恳请建德市有关部门在回复时明确告知能否解决上述问题,如果不能解决是何原因?如果打算解决,什么时候能够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