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8月10日曾就杭州出现的在城市基础设施上涂鸦的做作之举的投诉:《适可而止,中山北路不要为动漫而动漫》(问题编号:110810152679 发表时间:2011-08-10)全文如下: 最近,在媒体上看到类似中山北路垃圾桶和变电箱的动漫涂装要延伸到整条中山路(含南宋御街)的消息,联想到近来杭州类似举措实在有点多——先是工地围挡上要求上动漫,然后沿街居民楼山墙上也上动漫(或曰墙画),现在可好,连垃圾桶、变电箱都不放过了!怎么突然就觉得不怎么对味!?是不是有点为了动漫而动漫,泛动漫化了!?
诚然,杭州如今和国内众多城市一样,在提打造动漫之都的口号,某种程度上,也比其他城市有些先发优势。
然而,动漫,充其量,不过是人们特别是少年儿童茶余饭后的一点消遣,其创作、其受众、其传播方式,都有其内在自身的规律。书籍、电视、网络、手机游戏等,才是动漫的主阵地,受众亦可自主选择。
而面向公众的城市基础设施上,还是免了吧: 一则,并非所有人都喜欢动漫,在这些公共空间里画上动漫,岂不是变成强迫所有人都要去接受!? 二则,这些所谓的动漫跟这些城市基础设施完全不搭调,显得画蛇添足,多此一举,更何况往往画得非常拙劣、山寨味十足。比如:2009年整治过后的中山路上的垃圾桶,本是和路灯杆、公交站台、站牌统一设计的,金属质地、稳重色泽、古典纹样,很是为南宋御街的氛围点睛提神,显得非常协调、很上档次。而涂上这些所谓动漫实则涂鸦后,显得那么恶俗,拙劣,突兀!实在是退步、掉价之举! 三则,变电箱本身就属于高危设施,画上动漫,弱化了甚至遮盖了原本的危险标志符号,可能会吸引孩童去玩耍,岂不是有一定的安全隐患!这类功能性的设施,本来就完全没必要去强调突出,吸引眼球。 四则,此类动漫,主题尽是“愤怒的小鸟”之类,并非原创,是否涉嫌侵权!?
总之,杭州一直有注重细节的自我要求和外界口碑。然而,细查之下,整个城市的细节还远远不够,或者说,还不是一种自觉的天生的审美积淀下的得当的细节观念——体现在:要么很多亟待改善的城市细节,听之任之(比如五花八门的公交站牌,屋顶造型、屋顶铁塔、屋顶大字、粗劣广告牌、东倒西歪的路名牌、无一平整的窨井盖…);要么过犹不及,严重跑偏(比如这些以创“动漫之都”名义实施的各种粗制滥造的城市基础设施上的涂装)。
因此,此类欲锦上添花却过犹不及、画蛇添足的做法,还是适可而止吧,“动漫之都”不是靠这些表面文章就能创出来的,而把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到真正迫切需要整改的城市细节上去! 点击查看图片 点击查看图片 点击查看图片 回复时间: 2011-08-19 下城区信访局区长电话受理办公室8月18日回复: 接投诉后,下城区中北办工作人员进行了调处。中山北路动漫涂鸦是结合2011年中国动漫节来策划的,中北创新街区作为分会场之一,主要是为巡游增添氛围,营造动漫气息,并受到媒体和市民的好评,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对涂鸦给予保留,既以彰显街区活动,也避免建设投资的重复性以及浪费。 网友陌生城池 于2011-08-22 09:50:06 这种答复也太不负责任了。我原帖的质疑烦请一一作答,并追问如下: 1、请问:动漫节什么时候开,持续多久?!动漫节结束后这些污染视线的涂鸦怎么处理? 2、营造氛围——方式方法多了,有必要在垃圾桶和变电箱上作文章么?! 3、媒体和市民好评?——请例举。请问,事先有征求公众意见么?另外,请别把本人划出市民之列! 4、勤俭节约,避免建设投资的重复性以及浪费——很好!那么,把原本好好的品质很高的城市家具,涂成个大花脸,就不是浪费?!
鉴于下城区信访局的回复实在太无厘头打酱油了,再次,再次投诉,要求立即停止类似做作的举动在全杭州各道路乃至景区道路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