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曾多次反映水印康庭有业主私自在居民楼内开公司问题,如10幢2单元101。人员出入多,货物杂,不安全! 2011-02-16下城区建设局回复说:“住宅楼开公司及所产生与普通住宅业主的矛盾,目前住宅房开店、开公司的状况较多,其实质是改变了房屋使用性质,对住宅业主影响较大。《规划法》明确规定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对此类违规行为将立即通知规划局及工商局查处。物业公司有责任对新改变使用性质的情况予以劝阻助及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同时,建设局来电说处理这样的问题要找规划局。物业也来电说公司已经答应5月份搬出。 但是5月份,公司依然经营。我再次投诉。下城规划局来电说,12345发了催办单来。但是这类问题归城管部门。他只负责跟投诉者说明一下,无法处理。 物业来电说,沟通后公司计划搬出时间大概是10月份。我说原来不是说5月份吗?物业说公司签定的合同是到10月。 社区也来电说与房屋出租者沟通,答应过段时间搬出。然后社区说他们会进一步做工作。社区征求我意见,我说希望房屋出租者要写个保证书,必须在10月搬出。社区说他们会去做工作。 现在已经快到9月了,我不知道最后公司是否能够按时搬出。另外对社区、物业的处理能力不是很相信,对建设、规划以及城管部门相互推脱做法也十分不满意。正好杭州现在在开展“效能亮剑”活动,希望能够借此机会好好帮群众解决一下这个已经拖了3年多的问题!!! 要求不高:一是明确公司搬出时间,10月几号,并且保证按时搬出! 二是保证以后及时处理类似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