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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0818123697 发表时间:2011-08-18
网友(158****9975):
公司要我补缴社保,有道理吗?
我是在杭州一家公司上班三年,到2011年6月30号辞职。7月1号开始就停交社保了。我现在想转到温州苍南上交,可是杭州公司要我在交三年以前的差额三千多,说是7月份开始实施新政策,我6月30号走之前也没跟我说要补这个差额,公司当时也不知道要补,等我要把社保转出来才跟我讲这事,请问我要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1-08-26  
市劳动保障局8月26日回复:
市委[2007]43号文第三十条:按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可在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补足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内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差额后办理。
市委办发[2011]30号文也有相关规定,详细情况及办理手续已电告反映人,目前本人表示已清楚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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