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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0811214216 发表时间:2011-08-11
网友(150****9465):
大学生兼职出问题为何不能通过劳动法来维权?
我前几天在伊卡纹公司做销售,做鞋生意,鞋子来的时候就点了鞋盒数量,厂家也没有说,当面结算时鞋盒数量是正确的,但是他们把货弄回公司后说盒子里面鞋子少了8双(没有当我们的面验货),说我们责任最大,一共693元(说是出厂价,其实我们卖的鞋子最多一双128元,都是88,98,50的)赔80%,要我们陪一人280元,共560元两人分,其他20%公司承担,我们卖鞋子有我说那我扣钱了有权利知道其他20%具体到谁?他们说不出,后来他们说要发工资,提成从以前的1.5%又变成了1%,一共一千不到的工资扣的没了,于是很愤慨,想维权,19楼上发帖有回复说在校大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调整,产生纠纷只能适用于“民法”,通过人民法院维权,这是目前法律的肓点,那么那么多千千万万的大学生难道都去法院打官司?都没有劳动保障了?我们都是劳动者啊!!为何要区分开来!!!
 
回复时间: 2011-08-12  
这位网友你好,为了保障个人利益,建议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
(杭网议事厅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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