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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0809104227 发表时间:2011-08-09
网友(137****0288):
滨江南岸晶都业委会账目不清,程序不合法
南岸晶都2011年的这届业委会主任,在任职期间没经过业主同意和公示告知业主的情况下,私自和物业公示签署了续包合同。现在又在没有进行公开招标的前提下私自选了一家在工商局查不到注册信息的公司来承接小区监控改造的事宜。以上事件包括业委会一些委员也都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就操作完成。小区很多费用的支出上都没有和其他业委会委员及业主代表沟通,造成现在我们小区的经营性收支账目不清,费用明显不合理,对业主提出的质疑不加理睬。现希望政府主管部门能给我们主持公道。
 
回复时间: 2011-08-17  
高新(滨江)区信访局区长电话受理办公室8月16日回复:
反映人反映的第一个问题,我局派员查看相关资料:
一、在4月份业委会换届时,有业主委托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的委托书;
二、业委会共召开三次会议,讨论续聘物业公司相关事宜;
三、业委在签订合同前即5月6、7日召开了二次楼道长和部分业主代表会议,征求大家意见。
关于第二个(监控改造)问题,目前在征求全体业主意见阶段,并未实施。如反映人有意见和建议可向社区和业委会反映。
至于经营收益的使用问题,在使用前,是经业委会成员集体讨论的,相关帐目由物业公司保管,每年都经审计,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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